□ 设为首页 □ 加入收藏
TEL:0411-62285977/62889707
Email:91ehome@163.com
首页 出售房屋 购买房屋 服务中心 资源中心 留言 关于我们
  首页 / 服务中心 [ 单击此处登录会员中心!]
 
银行按揭
 
     

 

  公积金申贷条件
 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,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,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公积金开户一年以上(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);
本人或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域内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或购买公有住房、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,且除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;
有稳定的收入、信用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具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、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;
提供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规定并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;
转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条件:非组合贷款、有产权证、原贷款行同意办理;
外地户口、本地农户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;
法律、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及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。
注意: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65天(含65天)的不予贷款。
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费用一览表

费用名称

收费标准

收取部门

工本费

纯公积金贷款为80元
组合贷款为90元

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

保险费

纯公积金贷款为
贷款额×同档费率×贷款年限

保险公司

抵押登记费

贷款额×1.5‰,最多不超 200元

房地产交易所(抵押登记部门)

代办费

200元

代理公司

评估费

评估价×3‰

评估公司

借款合同印花税

贷款额×0.05‰

地税局


注:公积金贷款保险担保费率表

  公积金贷款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