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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抵押登记手续
  借款人需提供的资料(适用于二手房):
房地产抵押申请书、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
确认书
房屋所有权证
借款合同
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本或结婚证、未婚需出具《具结保证书》
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。到市房地产交易所(或高新园区房产局)办理抵押登记,同时缴交抵押登记费。五日后(高新园区房产局二手房需7个工作日),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所(或高新园区房产局)领取抵押登记证明手续(该环节占用借款人两个工作日)。
注:1.商业贷款:商贷总额×1‰,高于200元,收200元2.公积金贷款:公贷总额×1.5‰,高于200元,收200元3.组合型贷款:(商贷总额+公贷总额)×1.5‰, 高于200元,收200元(市内四区);高新园区200元以上无上限。